1、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安裝后應進行功能調試,當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功能調試應在相關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聯動控制設備調試合格后進行。功能調試由建設單位承擔,監理單位監督。
2、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的功能調試應滿足以下要求:(1)調試前應具備相關技術資料、施工過程檢驗記錄及調試所需的其他資料。(2)調試前,應根據國標規定的調試內容和方法編制調試計劃,并經監理單位批準。(3)調試器應按照批準的調試方案和程序進行調試。
3、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功能調試應按規范填寫調試過程檢查記錄。調試合格后,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申請驗收。防火卷簾1的調試。防火卷簾控制器應進行通電功能、備用電源、火災報警功能、故障報警功能、自動控制功能、手動控制功能和自重減輕功能的調試,并應滿足以下要求:(1)調試通電功能時,防火卷簾控制器應與消防控制室的火災報警控制器或火災聯動控制設備、相關火災探測器、卷門機等連接。并且防火卷簾控制器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檢查次數:所有檢查。檢驗方法:目測。(2)調試備用電源時,帶備用電源的防火卷簾控制器應具有主、備用電源轉換功能。應標明主、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主、備用電源的轉換不應引起防火卷簾控制器的誤操作。備用電源的電池容量應保證消防卷簾門控制器在備用電源條件下能正??煽康毓ぷ?小時,并提供控制器控制卷簾機快速釋放控制裝置完成卷簾門重量垂直下降和控制卷簾門至下限所需的電源。檢查次數:所有檢查。檢查方法:切斷防火卷簾控制器的主電源,觀察電源工作指示燈的變化以及防火卷簾是否出現故障。檢查次數:所有檢查。檢查方法:使火災探測器組發出火災報警信號,觀察防火卷簾控制器的聲光報警。(4)調試故障報警功能時,當防火卷簾門控制器電源異相或相序錯誤,防火卷簾門控制器與火災探測器的連接線斷開或故障時,防火卷簾門控制器應發出故障報警信號。檢查次數:所有檢查。檢查方法:隨意斷開一相電源或在兩相電源之間切換,手動操作防火卷簾控制器的按鈕,觀察防火卷簾的動作和防火卷簾控制器的報警。斷開火災探測器與防火卷簾控制器之間的連接線,觀察防火卷簾控制器的報警情況。